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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效力冲突及其解决方式_2022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2-01-26 17:18:00

1.解决法的效力冲突的一般原则

解决原则

具体释义

根本法优于普通法

普通法必须以宪法为依据,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不同位阶的法之间发生冲突,适用上位法

新法优于旧法

同一国家机关在不同时期颁布的法产生冲突时,适用新法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同一国家机关制定的法发生冲突:

(1)针对特定主体和特定事项的法优先于针对一般主体和一般事项的法适用

(2)针对特定时间和特定区域的法,优先于针对平时和一般地区的法适用

2.解决法的效力冲突的特殊方式

冲突类型

解决方式

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

由国务院裁决

同一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或者规章)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

由制定机关依照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同一位阶的法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

由国务院提出意见:

(1)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2)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

由国务院裁决

国务院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制定的行政法规与法律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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