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的建立时间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
情形 |
用人单位的处理以及后果 |
|
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 |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合法,双方依法依约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即可 |
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 (1)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2)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
|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订了书面劳动合同 |
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1倍正常工资+1倍工资补偿);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1日 |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 (1)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2)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
|
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 |
用人单位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1)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2)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支付时限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1日(共计11个月,不论最终何时补订了书面劳动合同 |
最新政策:
资料在手,备考不愁。为帮助更多考生顺利拿下初级会计考试,考呀呀老师整理了一些备考资料(思维导图、历年真题、必背考点...应有尽有),免费赠送给大家,名额有限,先到先得。
更多初级会计备考干货资料,点击领取!
2023初级会计各地准考证打印时间、冲刺阶段备考资料领取等,均可识别下方二维码咨询老师!
考呀呀2012
考呀呀官方微信号
欢迎关注 (考呀呀公众号) 及时掌握会计考试信息